拆穿歐欣掩埋場的真面目二部曲——全國特殊有害廢棄物處理中心
歐欣【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於92年通過環保署環評,當時環評面積為75.4公頃;98年申請變更開發面積為41.1955公頃,並於99年通過環境差異分析,將處理與掩埋10年之廢棄物量達187萬方。
歐欣【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原是經濟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全國整體性特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輔導設置北、中、南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所以這處理中心以處理各行各業的特殊有害廢棄物為主,包括製程有害廢棄物、反應生成之有害廢棄物、有害特性認定之有害廢棄物、廢油、過期農藥、廢溶劑、廢爐碴、含戴奧辛有害集塵灰、廢觸媒、石綿、各種含重金屬污泥、汞污泥、毒性鎘化合物、三氧化二砷、氰化鈉、各種氰化物、甲基汞、六價鉻化合物、鉛蓄電池、含鎘電池、有機污泥、無機污泥、污泥混合物、滅菌後之非感染性廢棄物、一般性醫療廢棄物、中間處理後之產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