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報日期:2000-04-24
本期發刊日:20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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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PVC、自己DIY

如果朋友們檢測到疑似PVC或PVDC的商品或包裝,如食品包裝材料、生活日用品、玩具等,請Email告知本協會,並提供以下相關資料,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販售商(或購買地點)、購買時間、照片2-3張(分別顯示商品外觀、產品標示或材質標示)、採用PVC等含氯塑膠的部位(商品本身或其包裝),還有您的稱呼與連繫電話,協會將在確認無誤之後公布,並正式發函製造商企業主, 監督其改善。

如果手邊沒有工具不方便自行檢測的朋友,亦可以將您所蒐集到的『可疑物品、包裝袋等』寄給協會,由我們來鑑定,但請註明購買時間、地點,並請保持包裝袋上的任何標示完整。

謝謝囉!請大家一起來改善我們的環境吧! 【最新成果】 【採取行動】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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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代健保看組織改造

二代健保於今年開始上路,相信各機關行號都已收到健保局寄來的說明。為了課徵補充保險費,健保局擬了一套相當繁複的辦法,要看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利息、租金等的額度與對象,扣繳補充保險費,同時扣繳義務人要按月或按年申報扣繳明細。補充保險費明目上是為了公平正義,讓非固定薪資所得也納入健保扣繳的行列,但是這種化簡為繁的扣繳辦法,無異是擾民。

既然勞健保費率是以所得為基礎,為何不納入所得稅一併扣繳?還要分額度與對象?這種作法最大功能,是養了好幾群公務員,來處理同樣的工作,同時無謂增加了民間的工作量,降低政府最在意的效率與競爭力。健保、勞保與勞退金的扣繳業務,其實都可納入所得稅扣繳中,再由國稅局來撥付,如此健保局與勞保局的人員,就可減少大半,只負責勞健保與勞退金給付的工作即可,也省下每個月向各個機關行號寄發勞健保扣繳清單的紙張與郵資,對減少森林砍伐與降低運輸燃料的使用,大有助益。這麼簡單的「追求歷史定位」作法,為何滿朝博士及萬中取一的優秀公務員們看不到?其實非也,乃各部會本位主義在作祟。

這些公務員們名義上是「公僕」,但許多藉由掌握預算分配與法令訂定、解釋的權力,各霸一方,其實是在當「老闆」。如果要削減掉他們本來業務,併入其他部會,不僅他們會怕離開了熟悉場域,更怕因為專業不足而屈居他行同輩之下,最怕的是因此沒了工作;一些公務員的私心,早已讓他們忘了為公服務的真諦。所以我們看到行政院組織法於2010年修正公佈後,現在農委會與環保署還在爭議林務局究竟歸屬何者;要併入環境資源部的內政部營建署,則透過國會爭取下水道署的設立,養一個中央三級機關來負責督導主要是地方自治的工作,而排擠更需資源與人力的化學安全管理署成立的機會。

這些公務員們名義上是「公僕」,但許多藉由掌握預算分配與法令訂定、解釋的權力,各霸一方,其實是在當「老闆」。如果要削減掉他們本來業務,併入其他部會,不僅他們會怕離開了熟悉場域,更怕因為專業不足而屈居他行同輩之下,最怕的是因此沒了工作;一些公務員的私心,早已讓他們忘了為公服務的真諦。所以我們看到行政院組織法於2010年修正公佈後,現在農委會與環保署還在爭議林務局究竟歸屬何者;要併入環境資源部的內政部營建署,則透過國會爭取下水道署的設立,養一個中央三級機關來負責督導主要是地方自治的工作,而排擠更需資源與人力的化學安全管理署成立的機會。

而這樣的組織改造也不過是大搬風、換招牌,沒有達到業務整併、提升效率以及因應新增威脅或需求的目的。缺人單位還是缺人,卻有另外一堆人在做著多餘的工作。身為真正老闆的人民,倒寧願能夠砍掉這些多餘單位,但保障被砍掉單位公務員的工作權,好好培訓他們,讓他們轉到真正需要人手的地方。我們「懇求」真正的組織改造,讓我們的納稅錢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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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反對中科二林園區廢水排入濁水溪

環保署於上月28日通過中科二林園區環差的專案小組審查,同意將廢水排入濁水溪自強大橋附近,並將送環評大會通過。對於國科會與環保署這種橫柴入灶的行為,我們絕對無法接受。未來在環評大會中將喚醒更多人來嚴格把關,絕不允許廢水排入濁水溪。

這些廢水的汙染量有多少? 根據中科評估零排放可行性報告中指出,這些放流水經過4次RO滲透過濾後,最後蒸餾處理會產生70立方公尺(約可裝滿一個40尺貨櫃)的沉澱結晶物,而這些高濃度有毒物質不易找到適當的儲存場所,衍生另外問題。據此,我們實在無法相信已經快乾枯的濁水溪,可以稀釋帶走如此龐大的汙染物,而不會汙染到土壤與地下水。

眾所周知集集攔河堰設立後,濁水溪的水量就大幅下降,並有相當長的枯水期。而濁水溪乾枯河床,需要的是活水的滋潤,千萬不要再以工業廢水來蹂躪她。中科二林園區規劃每天在這裡注入2萬噸廢水,相信所有吃濁水溪米,喝濁水溪水的人都不會接受。

令人不平的是,環差專案小組開了三次會,環評委員與環保團體提出許多質疑,但中科都答非所問。例如與會者質疑濁水溪水量小,無法稀釋這些廢水,並將汙染附近土壤與地下水;中科則說以濁水溪10年平均的水流量,可以稀釋這些廢水,完全漠視枯水期的情況。又如與會者質疑,濁水溪河床變異大,放流管線施工困難;中科也是刻意迴避。

目前高等行政法院已經撤銷此開發案,中科應該暫停所有開發作業,否則越陷越深。未來最高行政法院若維持高院判決,屆時中科的各項投入不但石沉大海,還要賠償業者的鉅額損失,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此外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12月19日針對此議題辦理現勘,並做成決議要求將海洋放流也納入評估選項,結果中科與環保署都藐視此決議,在28日會議中隻字未提,更為日後環評大會埋下更多的衝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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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論壇】從中科到美麗灣 看行政如何霸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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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當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開發案環評無效定讞,很多公民都鬆了一口氣,以為纏訟八年的美麗灣飯店終於要依法拆除,沒想到只是空歡喜一場。台東縣政府和美麗灣公司堅持法院判決「不是要拆除的意思」,不顧各界強烈反對硬是補做環評,並於去年12月22日透過閉門會議拿出一紙「有條件通過」的公文,表示如此即可讓飯店營運。無獨有偶,2010年1月最高法院也判中科三期環評無效,民間團體據此認為應該停工,環保署卻主張補件即可,並快速通過二次環評,使中科三期至今雖然訴訟未決仍繼續運作。也別忘了去年10月,中科四期因為選址不當被高等法院撤銷開發許可,國科會卻認為司法尚未定讞,二林園區當然可以如期開發。

走司法途徑捍衛環境應該是民主社會的本質,然而幾次的行政訴訟卻讓我們發現,原來即使是最高法院的判決,各部會也有天馬行空的解釋權,即使勝訴也挽救不了失去的海岸和環境品質。本月的看守台灣論壇請到在重大環境議題中無役不與的詹順貴律師,向公民朋友分享從中科到美麗灣的行政訴訟過程與攻防,敬邀大家再一次體會台灣司法的荒謬,並共同討論未來可能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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