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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毒澱粉事件談化學品管理


最近接二連三爆發食品安全事件,包括添加順丁烯二酸的毒澱粉,以及添加工業級抗氧化劑EDTA的洋菜粉,讓許多民眾大嘆不知該吃什麼。其實這除了提醒了大家少吃加工食品外,也顯示我們的化學品管理,有必要進一步加強。

目前在我國市面上的化學物質有7萬多種,但受到管制的寥寥無幾。化學品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不同的場所、不同的用途,會在環境、健康、勞工、食品、藥品、商品、農業、工業安全等不同層面產生影響,因此各部會也就依據其組織宗旨來管理化學物質。這種承襲自傳統行政管理思維的架構,和許多其他國家殊無二致,主要缺點就是各司其職,欠缺整合。有時候重複管理,毫無效率,發生事情時,還會互踢皮球;有時候則是三不管,當遇到少數廠商為利之所在而不擇手段時,則會發生大家想都想不到的事情,比如這次的毒澱粉事件。

順丁烯二酸並非毒管法認定的毒性化學物質,但也非沒有毒性而可以拿來吃。然而這些沒有被各相關部會主管之法律列管的「一般」化學物質,竟然就好像民生用品般,誰都買得到。既然是化工原料,就應該限定相關用途製造業或者學校實驗室才能購買。如此限縮購買化工原料的業者資格,不僅可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也可以抑制地下工廠毒瘤的存在。但是目前這種一般化學物質流向管理的制度,還未建立。衛生署為避免類似事件之發生,主要修法方向是要求食品加工業者不得使用未經核准之添加物,並加重其罰則,是典型頭痛醫頭的管理思維。那一天如果又有什麼產品使用了某種不該用的原料,該產品的主管機關又得修法補洞。

或許其他國家也沒有類似制度管理所有化學品流向,但我國國情特殊,商業道德低落,實不宜等到其他國家有相關法律時,才跟上腳步。目前毒管法正在立院修法,想要仿照歐盟REACH建立化學品登錄制度,但民間要求對於新化學物質,除了登錄外,亦應秉持預警原則,先行評估其毒性並予以其適當管制後,方准其上市;這樣的制度在美、日、澳等國都早已存在;然環保署一直以歐盟REACH當擋箭牌,而不願採納這樣更進步的制度。這次發生毒澱粉事件,民間甚至立院也有要求建立化學品流向管理制度的聲音,而政府的回應也是以其他國家沒有類似制度而輕易否決。

任何的管理制度本該因地制宜,不能以其他國家沒有就不做。我國廢棄物流向管理,包括上網申報、GPS追蹤,也非其他國家都有,而是當年事業廢棄物流竄嚴重而衍生的辦法。但即使有這套制度,仍有不肖業者在鑽管制漏洞,仍是我國的頭痛問題。既然工商業界利之所驅,不願意自主管理、互相監督;為大眾安全,政府有必要採取更嚴格管制,好好整合化學品管理,並建立流向追蹤制度。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 發表日期: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