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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禁用PVC保鮮膜?太慢了吧!

2010/09/30 (週四) 00:00

環保署擬於2013年起禁用PVC及PVDC家用保鮮膜,環保署廢管處表示,未來若有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等零售業者販賣PVC或PVDC保鮮膜給一般消費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罰鍰,製造、輸入供零售業販賣則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這則草案雖可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但是PVC保鮮膜的PVC用量畢竟只佔PVC塑膠料年產能的0.2%,環保署還要再花3年的時間才能禁用這0.2%,未免也蓮步太輕移了!再說,其實各家生產PVC或PVDC保鮮膜的廠商,也都同時生產較無害的PE保鮮膜,不論是技術或通路都早已成熟,並無替代上的困難,環保署為何還要再容許三年PVC保鮮膜的毒害?若單只淘汰這0.2%已有替代品的PVC產品,都需花上三年的時間,要想真正杜絕PVC的危害,解決剩下的99.8%,豈不還要1,497年才辦得到?

另外,這次草案中擬禁用的只有家用保鮮膜,卻不管一般超市用來包裝生鮮食品如魚、肉等的商用PVC保鮮膜,民眾還是會吃到受到塑化劑污染的食品,PVC保鮮膜丟棄送到焚化爐後一樣會產生戴奧辛,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相關報導指出,部分塑料業者對於該禁用草案表示質疑,認為「台灣的VCM標準已非常嚴格,且PVC焚化後不會產生戴奧辛」。然而環保團體並未質疑PVC保鮮膜中的VCM殘留量,PVC保鮮膜對人體直接的危害其實是來自其高含量的塑化劑,常溫下即可溶出;且其使用的塑化劑(如鄰苯二甲酸酯類或己二酸酯類)通常會影響到人體生殖健康,VCM標準再嚴格也無法阻擋塑化劑的影響。

至於PVC焚化後不會產生戴奧辛一說,也是避重就輕,雖然PVC在焚化爐800-1000℃的情況下燃燒時,不容易直接形成戴奧辛(但不是完全不會),但是焚化爐的煙道氣在冷卻過程中,戴奧辛的前趨物質(包括來自PVC的氯)又會再度形成戴奧辛,這也是為何全國焚化爐仍因焚燒含氯廢棄物而在排放戴奧辛,而焚化爐煙道上的空氣污染防治設備為了從煙道氣中抓下污染物所形成的飛灰,裡頭即含有高量戴奧辛與其他重金屬而被環保署認定為有害廢棄物,須經過穩定化處理後才能掩埋。PVC為五大泛用塑膠中唯一含氯塑膠,且由於無法回收,是焚化爐中含氯廢棄物的重大來源,因此唯有避免含氯廢棄物進入焚化爐,才能有效避免戴奧辛生成。

有鑑於此,我們誠摯地邀請各位讀者朋友一同向環保署發聲。我們草擬了一封針對本草案的意見陳述信函如下,請各位朋友參照複製或酌予增減後,email至環保署本草案承辦人員信箱: yacwang@epa.gov.tw ,請環保署加速為民眾的健康及環境安全把關!

最後,我們不只要呼籲環保署加快禁用PVC及PVDC保鮮膜(及其他產品)的腳步,也提醒大家:PVC保鮮膜最好的替代品,就是不用保鮮膜!任何一種塑膠製品都不能算是最好的用品,我們只要用鍋蓋、瓷盤覆蓋食物即可達到保鮮膜的功用(還可重複使用!),因此若真要對環境好,還是不用保鮮膜最好。

資料來源:
1.PVC保鮮膜 2013年起擬禁用,自由時報,2010年9月29日。

2.PE保鮮膜可取代PVC 業者:努力改良,台灣醒報,2010年9月29日。

3.太慢禁PVC?環署:市佔率還太高,台灣醒報,2010年9月29日。


致環保署信函草本

主旨:針對「限制聚氯乙烯及聚偏二氯乙烯保鮮膜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之意見
說明:

關於貴署於99年9月27日預告之「限制聚氯乙烯及聚偏二氯乙烯保鮮膜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環署廢字第0990087347號文),本人意見如下:

一、有鑑於各家生產PVC或PVDC保鮮膜的廠商,也都同時生產較無害的PE保鮮膜,不論是技術或通路都早已成熟,並無替代上的困難;而生產PE保鮮膜的機組對業者而言並不貴,且設置安裝容易,因此如果其有必要擴充PE保鮮膜的產能,也不需要太久時間(三年都可以蓋一座流程非常複雜的化工廠了),產能轉換並無問題;至於貴署人員在媒體上所言,「PVC/PVDC市佔率90%」,此數據相當令人懷疑,請提出各家業者PVC/PVDC/PE等家用保鮮膜的銷售量,以及PVC/PVDC/PE的現有產能;但即使PVC/PVDC市佔率高達90%,以業者能力以及生產設備的相對單純而言,也不致影響其產能轉換。因此環保署不宜再將此案生效日期延宕至2013年,而應儘速實行,將預定生效日期提前至2010年底。

二、另外,貴署在媒體上對於為何要遲至2013年的另一個理由:「機器也要汰舊換新,如果製造PVC的機器在3年內壞掉,也不必再行添購」等語,則非為決策者所應考量;其一,機械在良好維護狀態下,恐非兩三年內就會壞掉;其二,如果PVC/PVDC保鮮膜的健康環境危害再持續3年,這難以估算的生態與社會成本,又是誰在負擔呢?而 貴署究竟應該為業者的商業利益考量,還是應該為民眾與生態環境的利益考量呢?

三、再者,這次草案中擬禁用的只有家用保鮮膜,卻不管一般超市用來包裝生鮮食品如魚、肉等的商用PVC保鮮膜,民眾還是會吃到受到塑化劑污染的食品,PVC保鮮膜丟棄送到焚化爐後一樣會產生戴奧辛,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根據了解,雖然業者喜歡以具自黏性的PVC保鮮膜來包裝用保麗龍托盤的食品,但是並非沒有其他替代包裝方式,其替代方式包括:不用包裝、以PE袋真空包裝、以非PVC的透明塑膠盒包裝、以具自黏性的PE保鮮膜加上托盤來包裝、以膠帶將不具自黏性的PE保鮮膜黏貼在托盤上來包裝。因此除了家用保鮮膜, 問題更大的商用保鮮膜也應於半年內予以禁止!

四、最後,PVC產品並不限於保鮮膜,其他PVC製品如玩具、水管、塑膠地磚、血袋點滴...等等用品,也應儘速擬定限用或禁用辦法,以減少PVC生產、使用與廢棄時所帶來的污染危害與健康風險。故請貴署針對各種PVC產品提出淘汰時程表。

五、以上煩請貴署慎重考量並給予合理答覆,並請貴署勇於為民眾的健康及環境安全把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