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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政策與永續台灣

前些日(3月13日)環保署提出「焚化爐、垃圾多元方案」,宣示加強提昇廢棄物回收率、監督各縣市廢棄物回收工作、推展縣市跨區合作清運垃圾,以減少焚化廠的興建;同時宣佈將取消台北縣和台中市二座焚化廠的興建方案。連同前任署長任內取消的四座,共計取消六座焚化廠的興建。

去年11月底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召開「焚化政策公聽會」,環保署長郝龍斌在諸多立法委員、民間團體、和行政單位的壓力下,當場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垃圾處理政策的檢討方案。在該承諾期限過後半個月,經立法委員和民間團體的催促下,總算提出上述「焚化爐、垃圾多元方案」來呼應。從該方案的標題來看,環保署仍然鍾情於焚化政策,在行政院宣示的「永續元年」無法提出符合永續發展的「零垃圾政策」。不管從那個角度來看,台北縣和台中市儗增建的焚化廠均無急迫性和必要性,原就不該浪費人民納稅而來的公帑。所以宣佈取消該兩座焚化廠的興建計畫,環保署只不過矯正錯誤的決策,更何況該兩座焚化廠仍處於公告興建的階段,並未見有關單位完成法定而公開的決標程序,不知道哪來環保署署長郝龍斌所說的「環署已和地方政府充份溝通協調,並得到地方的同意,雙方將共同承擔停建的法律賠償責任。」,邀功?亦或是另有用意?

對環保署的該項聲明,如果是確定的決策,那麼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經過民間和國會的努力,終於環保署有了較為正面的回應,對垃圾焚化政策有稍許的修正;憂的是身為全國環境保護的最高決策機構,環保署諸多廢棄物政策仍停留在「末端處理」的思維模式,而無法追隨國際「前端管理」的「零垃圾政策」,有效建構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的「循環型社會」。如果大家記憶猶新的話,我國被世界環境論壇以「環境永續指標」評等為第119名,而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亦警告過「我國朝向不永續的方向」;證諸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理不當、積極推動垃圾焚化政策等等,常常違背國際潮流,而虛應了事。

我國國際關係長期來深受中國蠻橫的干預,而此刻生態環境和永續發展已成為二十一世紀國際社會的主流議題,如何有效結合社會多元力量,拓展國際合作以共同解決全球面臨的挑戰,將是我國突破中國無理打壓而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的最有效策略。呼籲執政黨在呼喊「綠色矽島」的口號同時,也能確實制定綠色政策,且善盡地球村成員的義務,以帶領我國在「永續元年」建置永續發展的軌道,以邁向永續台灣。

  •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 發表日期:200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