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寮區漁會反核聲明

貢寮人士於台電核四門前抗議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於今日3/13(五)上午十時三十分 召開 「核能四廠漁業權補償協調會(第二次)」,應邀出席單位有行政院農委會、台灣省漁業局、台北縣政府、貢寮鄉公所、貢寮區漁會、貢寮區漁會理監事、總幹事及代表、台電公司、台大漁試所譚天錫教授等,其中主要協調對象為貢寮區漁會,而漁會也事前經過理監事會議 決議:「杯葛政府所進行一切關於漁業權補償協調活動,更不容政府剝奪漁民與生俱來的捕魚權利」,導致今日協調會議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經濟部國營會也表示將擇期再與漁民溝通。

貢寮區漁會表示「漁業至上,工作權不容被剝奪」,一再要求台電應正視當地豐富漁業資漁、海洋生態,東北角漁場實在不適合興建核四,光輻射傷害不說,溫排水效應就直接影響當地環境,我們必須再次呼籲政府「撤銷在貢寮漁場興建核四」,讓台灣北部漁業永續發展下去。

今日本會在此嚴正聲明,我們唾棄並反對這漠視漁民基本心聲之補償,理由如下:

1.台電公司需使用澳底與福隆間部分海域,未經本鄉漁民同意,即自行欲停止該部份海域之專用漁業權,論及補償。所以我們不屑這種以錢砸人蠻橫霸道專權之心態。

2.我們不信任台電。當初台電於陸上環境影響評估中,單一機組一佰萬仟瓦時,並未做好環境影響評估,然後又擅自變更為一佰三十五萬仟瓦,且經監察院糾正在案,目前尚無改善,此愚弄人民暫且不說,台電已違法在先,視人民生命安全如螻蟻糞土,居心令人不齒。

3.台電辦事效率快的令人震驚。在與本鄉各漁民尚未完全協調之前,台電實已私自運用本身之經費,請人針對賠償事項進行研究調查,其調查之基準又以何為依據?公正客觀嗎?能令人信服嗎?

4.本鄉海域地處台電東北角海岸,景色怡然天成,此地屬海洋生態保護區,資源珍貴,實屬地方瑰寶。如做核四用地,本地鄉民永世經營以漁為業,豈是台電金錢可以收買,陷本鄉民生存於核電陰影下,此事何其殘忍,而我們又何其無辜。

5.台電排放水口土地未合法取得,未經核准卻先動工,藐視漁民再談賠償,事關漁民權益,影響至鉅,應交由漁民公決。

總之,我們誓死反核,既然反核就毋需討論賠償問題,這是我們一貫不變的立場及決心謹作此聲明。

台北縣貢寮區漁會
全體理、監事代表 共同聲明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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