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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寮反核戰報 1999.06.17

台北縣政府可有的作為

六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半,貢寮反核自救會成員六人及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林勝義到台北縣縣政府,要求縣政府有進一步的行動,由副縣長林萬億出來接受陳情。當中,有自救會成員提供台電核四廠區違法動工等新資料,要求縣政府依照法令,執行公權力,不要讓台電逍遙法外、為所欲為。

以下是自救會成員提出的台電違法資料,也是台北縣政府可以依法作為的根據: 

1.縣政府可發文監察院,讓監院有權糾正台電先前違法事項:

 台電在先前因為沒有提出核四廠區的水土保持計畫書,因此被台北縣政府裁決違反水土保持法,予以罰款,並限期改善,但是台電並未因此停工,反而變本加厲地加速施工速度,自救會已經提供台電違法繼續施工的照片,當作證物。因此,台北縣政府除了可以再度處罰台電外,還可以發文監察院,要求監察院糾正台電,甚至糾舉或彈劾台電官員。 

2.縣政府可動用公權力,要求台電歸還侵佔的縣府和私有土地: 

北縣縣政府在重件碼頭興建區域內有一塊縣有土地(地號為:貢寮鄉尖山腳路段25-1號),以及許多筆私人土地,台電並未辦理土地徵收,卻悍然以鐵絲圍籬圈住所有土地,竊佔縣有和私有土地,並且已經在土地上施工、破壞。台北縣政府當然可以依法拆除鐵絲網,控告台電侵佔縣政府土地和私人財產,甚至可以查扣施工機器,要回縣有和私有土地。 

3.縣政府應在核四監督委員會上善盡反對、把關的角色: 

台北縣縣政府是核四監督委員會的當然代表之一,依照監督委員會的會議記錄發現,台北縣縣政府每回都有派環保局的官員與會,但是出席者卻從未表達過任何意見。而出席官員似乎也未把監督委員會的訊息帶回縣政府,以致於縣政府高層主管對於台電核四廠區施工的進度、情況並不知情。

因此,縣政府今後應該在監督委員會上詳細掌握核四廠施工的情況,才能夠知道台電是否違法,進而善盡把關、監督和反對的責任。

4.縣政府可以依法懲戒台電違法出海: 

核四廠的海上工程必須派船出海探測,但是因為縣府先前曾宣示不會配合核四任何的施工過程,所以事先聲明不核准台電的船隻出海,由於船隻出海必須先向台北縣所屬的貢寮鄉漁會申請,作安全檢查,但是,台電工程人員時常不經過申請,就逕自開舢舨由重件碼頭的沙灘出海探勘,儼然不把國家的安全檢查機構看在眼中,濫用特權。關心的民眾已經將台電違法出海的情況拍攝下來,有照片為證,希望縣政府能夠依法懲戒台電私自出海探勘的違法作為,杜絕台電的特權行為。

日前,自救會成員目擊台電工程人員未經申請,就擅自出海探勘,立即向澳底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安檢組警員即刻來查辦,但是,在當場,這位小警員的長官竟然打電話要求他放棄偵察,命令他返回辦公所,還放話警告他:『不要多管閒事!』這真讓老百姓寒心,也請縣政府明察。

5.石碇溪被改道,上游並且被台電傾倒廢土,危急!! 

台電興建核四廠區的工程已經使得石碇溪被改道,石碇溪改道之後,每逢颱風,溪旁的丹裡街就會淹水;更嚴重的是,台電將施工的廢土任意傾倒在石碇溪上游,已經儼然成為一座小山,這些土石並未經過處理,一經雨水沖刷,恐怕形成土石流,危及下游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生態的破壞。

希望縣政府能夠正視這個問題,儘快派縣府官員及專家前往瞭解。 

5.縣政府應該儘快辦理東北角海域資源調查: 

縣政府已經規劃要作東北角海域資源調查,以便瞭解三貂灣的海域資源,但是,要再委託民間團體等等行政流程繁瑣,若是拖延太久,台電今年夏天已經在海域施工,嚴重破壞海域,將喪失調查的最佳時機,縣政府應該要有魄力、有效率的儘快辦理東北角海域資源調查。

6.縣政府可以引用摘星山莊模式,將核四廠區內和貢寮鄉新人文遺址設定為三級古蹟:  

先前,在核四廠區內,就有千萬年才能形成的貝塚,以及日據時期的地洞、凱達格蘭族的陶器和鐵器,台電依法必須向縣政府提出人文古蹟考察的調查報告,但是,台電卻以自聘的學者作調查,含混的說明這些人文遺址沒有『保存價值』,誇張的是,台電還暗中破壞,來個死無對證。

最近,原住民文化聯盟林勝義還發現新的史前遺址--台灣原住民的金字塔,是由切割整齊的萬噸石頭整齊堆疊而成,甚至可能比埃及的金字塔更高,若繼續考古,將會有人類學重大的突破性發現,這個發現可以證明,貢寮鄉是重要的人文遺址,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實在不適合設立核電廠。

縣政府可以引用台中縣摘星山莊設定為古蹟的模式,由縣政府派出專員和學者十名,由文化學者林勝義帶路,到台電廠區內的人文遺址,以及到林勝義新發現的『金字塔』會勘,旋即借用當地鄉公所辦公室開會,把這兩處遺址設定為三級古蹟,然後同步在北縣公告,完成法定程序,讓台電受法令約束,無法隨意破壞這些寶貴的文化資產。然後再將會勘結果送到中央政府審查,將遺址升級為一級或二級古蹟,提高保護的層級。 

副縣長林萬億的回應: 

副縣長林萬億在和自救會等一行人溝通時表示,縣政府對於核四興建的施工進度的確並不瞭解,並且由於事務繁忙,之前很多進行中的監督活動也不知道處理到什麼進度。

對於自救會提出縣府土地和某些私人土地被侵佔的資料、台電違反水保法繼續施工的照片,這些都是縣府官員去作調查時無法取得,只有當地的民眾才能夠對細節和現況瞭若指掌,他很高興鄉民如此提供資料,他將會派員去查,然後盡快給予答覆。

而台電廠區內的人文調查報告書,他已經看過,也發現調查書中學者的用語模糊和草率,沒有清楚的實查報告,卻在結尾含糊說明沒有保存價值,他早已經去函台電要求重新補充、重新說明調查結果。只是迄今台電並未給予回覆,他會重新去函台電要求回覆。而至於林勝義發現的新人文遺址,縣政府並沒有辦法任意引用摘星山莊的模式執行,行政體系並不可以任意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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