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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寮反核戰報 1999.05.17

核四工程 佔地為王

海灘淪為禁地,警方強調施工單位無權干涉遊客遊玩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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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七日,我們單獨前往石碇溪口即將興建重件碼頭和進水口的沙灘,希望拍攝這片美麗沙灘和海蝕平台在核四工程下迄今被破壞的程度;當我們才走下沙灘,拿出相機,準備拍照的時候,馬上就有台電施工單位、承包商大棟工程的人員前來,態度惡劣的要求『這裡不能夠拍照』,我們問,為什麼在開放的沙灘上不能夠拍照?在不提出「不能拍」的理由的時候,他只好回答說:「施工區域就是不能拍!」而當我們進一步逼問,誰規定施工區域不能拍照,要他拿出「規定」的證據的時候,他既沒有辦法說明是誰規定不能拍照,也拿不出證據來,只是強橫地強調:「就是不能夠拍照!」。

對於施工人員的阻嚇,我們仍繼續拍照,不予理會,但是十幾個工程人員,一面用勘查用望遠鏡監視我們的行蹤,並且在遠處向我們大聲喝令:『不要再拍了!』,因為我們只有兩個女生,面對工程人員惡劣的態度,我們擔心他們會有更粗暴的舉動,於是緊急打電話向貢寮自救會的朋友求援。

朋友們非常憂心,立即放下手邊的工作,馬上開車趕過來瞭解情況,施工單位人員仍堅持當地不能拍照,於是與貢寮朋友發生爭執,某名台電的工程人員甚至要動手打一名貢寮的當地人,我們只好打電話報警處理。

澳底派出所警員趕到之後,把施工單位人員帶回警局做筆錄。在警察局中,施工單位人員的態度有一百八十度轉變,改口表示,雖然沒有法令規定不准拍照,只是「規勸」不要拍照,並沒有恐嚇的意思,甚至強調,「表達規勸」的也只是當中的某一名員工,其他人也都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麼。

在我們的詢問下,澳底派出所的高階主管說明當地絕對沒有任何法令規定不准拍照,施工單位也絕對沒有職權來「規勸」他人不可拍照,並且保證下次若發生相同的情形,可以報警處理。

不過,高階警官一方面保證我們的安全,卻也一方面希望我們不要報案,甚至還說:「你們沒有什麼損失嘛」,解釋一切只是「誤會」。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和自救會的朋友堅持一定要做筆錄,留下白紙黑字的法律證據,以免日後施工單位再對前往沙灘的遊客或居民無理恐嚇時,缺乏法律證據。

不久前,新世代反核四青年團成員至沙灘進行生態觀察,被眾多的警察團團圍住,軟硬兼施的趕離沙灘,之後,沙灘即被打樁,圍上鐵絲網牆;而今天,我們才一到施工區域的外面,施工單位就敏感的加以恐嚇,就連這片根本不在圍籬裡的海灘,也成了核四廠的「禁地」,施工單位「佔地為王」的心態,已經暴露無遺。

其實,核四興建的工程若無把柄,大可光明磊落的接受關心民眾的監督,而台電會如此緊張,實在是因為重件碼頭工程仍有許多爭議之處,比如說:碼頭設計可能造成附近沙灘流失、建築執照尚未發放、土地所有權未完全取得、破壞海岸一級保護區等問題。因此,台電才會心虛的避免其他人太過瞭解這塊沙灘,才會害怕民眾太過接近這塊沙灘,才必須偷偷摸摸的搶蓋工程。

此外,台電今天的恐嚇行為又再度戳破了核四可以『全民監督』的謊言。

在發生施工單位恐嚇學生的事件之後,我們已經證明,到重件碼頭沙灘玩耍、拍照,是百分之百的「合法」行為,苦勞網鼓勵大家有事沒事多到這片海灘走走,在風和日麗的夏天,可以好好地游游泳、照照相、戲戲水、玩玩沙。

如果施工單位膽敢再出言恐嚇,請打電話跟澳底派出所02-2490-1074或駐核四工程區保警-蘇中隊長通知,蘇中隊長的大哥大0932-259-803 ,他們今天在警察局承諾會保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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