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聲明書    文號:八七貢寮(陳)字第007號函

正本:經濟部國營會、台灣電力公司、台灣電力公司龍門施工處

副本: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行政院、立法院、教育部、環保署、農委會、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議會、台北縣政府、台北縣議會、台北縣立文化中心、貢寮鄉公所、貢寮鄉代表會

主旨:聲請人要求台電立即停止「核四廠出水管線預定地炮台腳遺址發掘評估案」,並請會同地方單位團體參與勘察監督。以及再次要求有關凱達格蘭遺址依法保存及東北角鹽寮海域重做環境影響評估一案,請查照辦理,並請回覆。

說明:

1.予86年12月8日聲請人赴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以及台電龍門施工處進行陳情,對於炮台山下出水口、凱達格蘭文化遺址重新調查乙案。最近台電公司不顧當地團體共同勘察監督要求,卻逕行開挖,我們對於台電公司藐視貢寮鄉民、泛種族岐視的作法,表達最嚴重的不滿,並希望有關單位能要求依法停止(東北角觀光局風管處已行文要求停止)及維持程序的正義,我們再次重申「請會同當地機關、民意代表、漁會、鹽寮反核自救會、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等團體共同派員勘察,並予以監督。」

2.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實行細則46、47條中,明定修護古蹟,以保存原風貌為宜。但台電公司並未對凱達格蘭文化遺址(不管廠區內或出水口區域)加以保護,幾經多次陳情抗議,台電公司仍然未依法保護,並公開進行破壞,吾等倍感痛心,因此再次向相關單位再陳情,請給予重視民意及依法行事。

3.東北角鹽寮海域是台灣魚種生殖發源地,生態環境、漁業資源相當豐富。但台電公司並未對其海域進行認真調查,就作成海洋生態調查「基本資料不全」、「調查數據不規則」及「對海域生態調查不清楚」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聲稱『僅在排放口附近造成小區域之溫度上昇現象,漁相改變是局部且小範圍的』,是一種睜眼說瞎話,似乎有造假及偽造文書之嫌,已涉及不實的記載,這將造成鹽寮灣海域生態死亡,將成為貢寮漁民無法補救的傷害,必把東北角漁場生態破壞,無法給後代子孫一片永續生存發展的海域。

4.建請相關單位重新進行文化遺址調查以及東北角鹽寮灣海域生態調查評估,以確保原住民族文化遺址保存,台灣東北角鹽寮灣海域生態的永續生存發展。

聯合聲明單位:

鹽寮反核自救會、台北縣貢寮區漁會、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環保聯盟台北分會、台北縣顏世雄議員、簡淑慧國大代表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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